关于公布2017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

宁夏成人高考信息网 发布时间:2017-11-29 14:34:59

  (一)专科起点升本科


  文史、中医类195分;艺术类170分;理工类115分;经济管理类115分;法学类160分;教育学类为155分;农学类130;医学类140 分。


  (二)高中起点升本科


  高中起点升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40分。


  (三)高中起点升专科


  高中起点升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30分。


  说明:


  1、上述录取控制分数线均依据考生统考总成绩划定。统考总成绩是指考生考试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之和。其中,政策性照顾分值是指考生符合《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》中照顾政策所应享受的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。


  2、录取分数线为各层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。录取时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,按照规定的投档原则,从高分到低分投档,录满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