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2016年宁夏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
宁夏成人高考信息网
发布时间:2016-12-01 18:01:25
(一)专科起点升本科
文史、中医类为200分;医学类为135 分;法学类160分;教育学类为160分;农学类160分;艺术类为150 分;理工类105分;经济管理类为105分。
(二)高中起点升专科
高中起点升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25 分。
(三)高中起点升本科
高中起点升本科为140分。